資產轉讓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南平市建陽區(qū)莒口鎮(zhèn)東山村的森林資源活立木轉讓
標的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南平市建陽區(qū)莒口鎮(zhèn)東山村的森林資源活立木轉讓 | |||||||
項目編號 | NPCJ(J)20240930-A196 | 掛牌價格(元) | 447100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10月22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向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南平市建陽區(qū)莒口鎮(zhèn)東山村的森林資源活立木轉讓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林木資源 | 描述 | 轉讓標的情況: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現(xiàn)有的地上部分林木。競標坐落:南平市建陽區(qū)莒口鎮(zhèn)東山村部分活立木,采伐證合計22片、設計書1片,小班面積合計1305.16畝,采伐面積合計972.5畝,采伐方式為皆伐、擇伐(均按采證采伐要求采伐),具體位置見伐區(qū)示意圖。標的物四至范圍的邊界木噴有紅漆及邊界木以外的林木屬于本公司所有或其他林權所有人所有,不屬標的物,受讓方不得采伐。否則按越界處理,交由林權管理部門處理,造成第三方損失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轉讓標的林權證與采伐許可證號為:位于南平市建陽區(qū)莒口鎮(zhèn)東山村:林權證號:潭林證字(2010)第0800671號、潭林證字(2010)第0800672號、潭林證字(2007)第0800673號、閩(2023)南平市不動產權第0018330號。林木采伐許可證號(共23片,其中1片采伐許可證正在辦理中):南潭國采字[2024]1491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7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8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2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3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4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5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6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5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4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3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2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1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0號、南潭國采字[2024]1449號、南潭國采字[2024]1460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9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8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7號、南潭國采字[2024]1456號、南潭國采字[2024]1462號、南潭國采字[2024]1461號。采伐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更新期限:2024年03月15日。 轉讓標的評估基準日:2024年9月5日,具體詳見《 正衡資評[2024]FJ01100113號》評估報告書。 | |||||
掛牌價(元) | 447100 | 交易保證金(元) | 130000 | |||||
報價方式 | 網絡競價 | |||||||
資產評估核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正衡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福建)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9月5日 | |||||||
內部決議情況 | 內部決議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轉讓標的風險提示: 1.競標人應對競標山場進行現(xiàn)場認真勘查,詳細測算,并對該標的林木價值做合理綜合評估,對標的二類(或建檔)小班因子仔細核對。本次標的森林資源資產是以競標標的物實際林分現(xiàn)狀為依據(jù)。轉讓方所作的關于本轉讓項目介紹及相關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轉讓方和組織方對其不做擔保。競買人參與動態(tài)報價即表明己看樣并對轉讓項目有關情況及瑕疵已詳細了解,充分行使知情權,不提出任何異議。 2.受讓方必須做好采伐工人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的教育與監(jiān)督;受讓方必須參加工傷保險,若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要做到確保無工傷事故,無火警火災發(fā)生,發(fā)生工傷事故或者火災引起的經濟賠償或損失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 3.本競標標的物應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木材生產作業(yè),伐倒疫木必須在2025年3月30日前清理、運輸、銷售。 | |||||||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01569833572 | |||||
注冊資本(萬元) | 3624 | 企業(yè)性質 | 全民所有制 | |||||
經營規(guī)模 | 經濟類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文件文號 | ||||||||
批準文件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競標人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受讓方必須做好采伐工人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的教育與監(jiān)督;受讓方必須參加工傷保險,若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要做到確保無工傷事故,無火警火災發(fā)生,發(fā)生工傷事故或者火災引起的經濟賠償或損失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 2.本競標標的物伐區(qū)內的松木屬于檢疫管控對象,存在政策和市場等不確定因素,受讓方必須嚴格遵照《南平市建陽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建陽區(qū)2025年度松材線蟲病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潭政辦〔2024〕48號文件精神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采伐、運輸、銷售,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受讓方在簽訂活立木轉讓合同前,應向轉讓方交納保證金10萬元(用于安全生產保證、林木采伐質量保證等),在未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森林火災等情況下,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若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森林火災或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有權處置保證金,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具體有:(1)安全事故損失處置,(2)林木采伐質量損失處置等情形。 4.本競標標的物屬松材線蟲病疫區(qū),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可享受相應補助政策,如采伐補助及保險賠償?shù)龋粼摳倶说姆弦?,則相應補助與賠償歸轉讓方所有。 5.嚴禁任何人在采伐山場撿拾松木枝椏薪柴,防止人為原因傳播松材線蟲病。嚴禁任何人私自采伐枯死松樹。 6.強化疫木管控,加強疫木采伐、運輸、除害處理等各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要管好《檢疫處理通知單》,除害處理場(點),健立松材線蟲病疫木調入臺賬制度,形成疫木采伐、運輸、除害處理全鏈條閉環(huán)管控。 7.采伐強度不是100%的伐區(qū)只采伐松木,因開集材道所產生的除松木以外的木材、采伐松木所產生的除松木以外的搭掛木一律不充許造材、運輸,待我場確定后統(tǒng)一處置。 8.具體事項以轉、受讓雙方簽訂《活立木轉讓協(xié)議書》為準 | |||||||
競標人資格條件 | 1.具有從事木材生產經營范圍,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1300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競買保證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營業(yè)部 開戶賬號:80702716000006 | |||||||
是否交納過戶保證金 | 否 | |||||||
過戶保證金金額 | ||||||||
保證內容 | 1.意向競標人在公告期內到我交易公司網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我公司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競標人,競標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競標人。 2. 競標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標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交易公司、轉讓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絡競價成交,買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簽署《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和《成交確認書》,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公司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并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競標人出現(xiàn)以下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約,交易公司有權不予退還競標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標人的競買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競標人將承擔違約所造成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⑴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⑵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競標人未履行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價報價,且未有其他競標人實施有效報價的; ⑶資格審核合格的競標人參加動態(tài)報價惡意串通,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 ⑷競標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標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⑸競標人對轉讓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⑹競標人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產權交易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⑺競標人在競買過程中或成為競標人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轉讓標的質量、數(shù)量、現(xiàn)狀等)提出異議的; 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shù)據(jù),以產權交易公司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1.成功受讓項目后,競標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競標人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競標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標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黃先生、嚴女士、林女士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5613789、8849565 | |||||
看樣聯(lián)系人:李先生 13850989579 |